适合著作权登记的范畴: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保护时效:
1.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4.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须提供文件:
1.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2. 作品的手稿、照片或样本等;
3. 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
4. 委托代理书等。
一般著作权登记程序:
1. 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2. 著作权人提供必须文件;
3. 代理人制作文件并提交申请;
4. 国家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作出审查;
5. 审查通过,则下发版权证书。
办理登记所需时间:
自递交申请日起至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需时约为2~6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