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使用许可的三种形式:
1. 普通许可: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 独占许可: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3. 排他许可: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
手续办理:
1. 许可人及被许可人须提供各自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3. 再许可的,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4.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