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热线电话:0757-86282480 86237605
商标业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商标续展

更新:佛山科粤      时间:2014-06-13

 

商标续展: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须提供文件资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盖章);

2.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签名/盖章);

3. 《商标代理委托书》(签名/盖章);

4.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 其他: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等。

 

商标续展程序: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的审查时间约为半年,顺利通过审查后,商标局核发商标续展证明。

 

温馨提示:

1. 商标续展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2. 注册人的名义、地址等资料发生过变更的,须先办理商标资料变更后再办理续展手续。

上一条:商标注册
下一条:商标转让
版权所有:科粤(佛山)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2-2023   粤ICP备13004026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E座8楼809房之一(住所申报) 电话:0757- 86323236 传真:0757-86323236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