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
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年费缴纳时间:
1. 授权当年,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专利登记费、首年年费及印花税一并缴纳。
2. 授权次年及其后每个有效期内的年度,应在专利申请日期前缴纳。
年费滞纳金: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年费的减缓: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
年费与专利权有效性:
逾期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并在六个月滞纳金产生期内未补缴或补缴数额不足,则视为自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