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又称为小发明,它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授权后须每年续缴年费。
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是针对具有一定结构的产品,且改产品必须是有形实体。如机器、设备、仪表、装置、用具等有形物的形状、构造或者他们的结合的革新创造。
如液体、粉末、只有二维平面图形的等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均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如方法、配方等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范畴。
申请人须提供的文件:
1、专利代理委托书
2、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3、技术交底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台胞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5、第一发明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时间及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自审查至获取证书时间:6至8个月左右;
所需费用包括:申请费、代理费、登记费、年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
申请前阶段:
1、技术交底前,双方先签订保密协议;
2、客户提供所需的技术交底资料,代理人充分了解客户的技术或产品;
3、代理人对技术或产品进行分析和检索,判断改技术或产品适合申请的专利类型;
4、客户明确意向,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委托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5、代理人撰写专利文及制作相关申请文件;
6、经修改最终完成的专利文经客户确认,即可办理提交申请手续;
国家审查阶段:
1、递交申请后约1个月,可收到国家下达的《专利受理通知书》;
2、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时间约为6~8个月不等;
3、若专利顺利通过审查,国家专利局则下达《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4、缴纳登记费及首年年费后约2~3个月,则可收到国家专利局下达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温馨提示:
申请人在佛山市地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可依据当年区政府政策获得资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