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南海区关于实施“名标工程”推动
商标战略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名标工程”推动商标战略的意见实施细则》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反映(联系电话:86285007)。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名标工程”推动商标战略的意见实施细则
一、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197号),引领南海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从重视速度向重视质量转变,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名标工程”推动商标战略的意见》(南府〔2016〕1号)(以下简称《意见》)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意见》所称“商标”是指注册商标,即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三、本实施细则指定对象为南海区商标所有人,包括南海区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拥有南海户籍的自然人;商标所有人若非南海户籍的自然人,但在南海辖区设有依法成立的经营实体,且将商标所有权经商标局备案许可供其经营实体使用的,也可纳入范围。
四、“商标孵化”工程所设南海区品牌孵化库,由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分批次统筹建档。入库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且连续使用满三年;
(二)商标所指商品在同类同档次商品中质量较高、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三)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税利、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
(四)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认知度;
(五)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六)商标所有人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七)入选区相关政策扶持名单的企业享有优先入库资格。
五、品牌孵化库中成功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及“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执行《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奖励办法》(南府〔2012〕85号)给予奖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入选品牌孵化库的商标予以清退:
(一)不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入库条件;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商标管理法律法规;
(三)未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①未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等问题;②未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③未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环保纠纷问题;④未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⑤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七、在国内成功注册商标的创牌企业申请注册奖励,应填写《商标注册奖励申请表(国内)》(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③商标使用证明。
八、国内注册商标奖励应遵循以下条件:
(一)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予以500元奖励,不得重复申请。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商标注册号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1万元。
(二)申请有效期限为自成功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成功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书为准。
九、在境外成功注册商标的企业申请奖励,应填写《商标注册奖励申请表(境外)》(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外单一国家商标注册:①《商标注册证》与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③注册费用发票(复印件);④商标使用证明。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①《商标注册证》与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③注册费用发票(复印件);④商标使用证明。
十、国际商标注册奖励应遵循以下条件:
(一)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予以1万元奖励,不得重复申请。若实际注册费用低于1万元的,按注册费用发票实际金额给予奖励。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商标注册号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5万元。
(二)申请有效期限为自成功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成功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书为准。如有因邮寄时间过长导致申报延误的情况,可提供签收商标注册证书的邮戳,推后申报以邮戳时间为准。
十一、国(内)外商标注册奖励申报,应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填写申报表后,附申报材料一并交由所在镇(街道)工商局初审。镇(街道)工商局统一收集申报信息分别于每年3月、9月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审定,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由相关部门按批复要求申请将奖励款支付给申报人。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商标注册补贴费用申请表(国内)
2.商标注册补贴费用申请表(境外)
附件1
商标注册奖励申请表(国内)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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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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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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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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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情况 |
营业 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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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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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情况 |
商标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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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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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申报 |
开户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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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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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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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工商局审核意见(有无违法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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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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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表一式两份,一个申请人的多件商标可填写一张表格,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每件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③每件商标的使用证明。 |
商标注册奖励申请表(境外)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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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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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企业请填写此栏 |
申请人为自然人填写此栏 |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填写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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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 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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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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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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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 国家 注册 |
注册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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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国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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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费用 |
元 |
商 标 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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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 里注 册 |
注册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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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国 (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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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费用 |
元 |
商 标 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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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申报 |
开户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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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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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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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工商局审核意见(有无违法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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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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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表一式两份,同一申请人的多件商标可填写一张表格,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每件商标的注册证与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③注册费用发票(复印件);④每件商标的使用证明。⑤如有推后申报的情况,还需提供签收商标注册证的邮戳作为时间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