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利,如果正常使用,是需要维持专利权的。该专利从授权起,就应该每年缴纳相应的专利维持费,俗称“年费”。如果想维持专利权,却忘记了缴纳年费,就必须在专利缴费有效期限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补缴。
详细滞纳金的计算如下:(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超过了6个月之后,还不缴费的,专利权就会终止,终止不按规定时间内办理恢复的,最终会造成失效。
没缴费而终权失效的专利,按照专利法来讲,是已经不属于该专利权人了。没有缴纳专利维持费,视为放弃的专利权,是不能买卖的。而且专利权转让是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的,过期的专利是不会审核通过的。
要更好地使用并维护该专利权,就应及时缴纳年费。